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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4日星期三

常识知多少..

转载自wikipedia.com
廉政公署[1](簡稱廉署;英語: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是香港轄下的獨立執法部門,專責打擊貪污。廉政公署成立於1974年2月15日(廉署成立前,貪污案件由香港警務處反貪污部處理),香港主權移交前稱為「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現任廉政專員為湯顯明。
背景
1960年代至1970年代,香港人口快速增加,香港經濟發展迅速。面對這些轉變,香港政府既要專注維持社會秩序,同時亦積極為市民提供住屋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務。但是,社會的資源卻因為人口不斷膨脹而未能趕及實際需求,從而助長貪污的歪風。為了維持生計及儘早獲取公共服務,市民均被迫以賄賂作為途徑,並成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市民飽受貪污的禍害,由初時的敢怒而不敢言,發展到對貪風猖獗已達忍無可忍的地步。
香港警隊早年(1952年)曾經有一個反貪污小組,鑑於警隊貪污嚴重,如果對某人作出調查,有機會連調查員自己也被揪出來,因此它的效力實際上只是很小。而事實上,不少警員亦因為各種原因而被逼對貪污妥協,加入行賄和受賄的行列。
葛柏案[2]為廉政公署成立的導火線。1973年,總警司葛柏被發現擁有的財富多達430多萬港元,懷疑是從貪污得來。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內解釋其財富來源,否則就會拘捕他。然而在這段期間,葛柏竟輕易逃離香港到英國,使積聚已久的民怨爆發,並且發起「反貪污、捉葛柏」的大遊行,要求政府緝捕葛柏歸案。為平息民憤,當時的港督麥理浩爵士委任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葛柏逃脫原因及檢討當時的反貪污工作。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在調查葛柏潛逃事件後表示,政府需要一個獨立的反貪污部門,才能有能力打擊貪污。1973年10月的立法局會議上,政府採納了委員會的建議,於1974年2月成立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以替代香港警務處反貪部之工作,廉政公署成立後更即時接手調查葛柏案,全力緝捕這名曾紅極一時的總警司歸案。
廉政公署成立時,民眾本來對廉署沒有太高期望,事關過去政府有關反貪污的行動都以失敗終結。但由於廉政公署直接向港督負責,並獨立於公務員體系,以致很快就在民間建立聲譽及威信。但初期對於警隊的調查,由於牽連甚廣,使警隊內人心惶惶,最終引起警員的不滿,因此爆發警廉衝突。及後宣佈在1977年以前所曾經貪污而未經檢控的政府公務員可獲得特赦,衝突才得以平息。
多年以來,廉政公署致力打擊貪污,使香港成為全球最廉潔的城市之一。廉政公署亦致力與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執法機關共同打擊跨境貪污罪案,成績斐然。一些國家的反貪污部門也以ICAC作為英文簡稱,如南韓、澳洲、毛里裘斯等。香港主權移交予中國後,廉政專員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之一,需要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57條訂明廉政公署獨立運作,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第二十八届国大华裔学生理事会

第二十八届国大华裔学生理事会

主席:胡伟豪
内务副主席:叶志华
外务副主席:黄振豪
学生事务副主席:杨永键
授委副主席:王彦杰
总秘书:林裕雯
总财政:周邦浩
副总秘书(一):吴端元
副总秘书(二):洪靖詇
副总财政:唐湘莹

誓言以国大生之忧为己忧...谢谢大家的支持!!

2010年3月20日星期六

缺水的缘故之通告

最近国民大学宿舍村面对缺水的问题,经过小弟向相关单位了解,主要的原因是:
1.校园内水管阻塞问题.国民大学在建校的时候在规划方面忽略了一些细节。为了安全和美观,校方把水喉都埋在地底和山地之中,而当年的水喉以铁喉为主,这些水喉必定生锈而造成水压不足.当校方要更换水喉时,面对的问题是如何从地底和山底把水喉挖出来,工程之浩大,必定造成一段长时间缺水,也对环境和水源面对污染。对此,校方和专业的工程师正在找着一个万全的解决方案解决此问题,把影响减到最低。毕竟一动工程更换水喉,必定造成缺水一段时间,环境也受到影响呢.
2。埃尔尼诺现象造成干旱的天气,让我国的雨量大量减少,在主要的城镇都面对水源问题。国民大学身处森州和雪州的边境,必然面对不幸的缺水问题,水坝的水位降低,水压也降低了。所以恳亲大家尽量发挥节省水源的美德。至于从要求水务公司派水车进来校园,这个问题已在之前的帖子解答了,而杨永键同学也因此而多番特别约见syabas公司商谈此问题.要求派水水进来国大派水的详情,永键同学在之前的帖子已经有解释了.
3.大学缺水的问题在北大,沙巴大学乃比较严重。国民大学还有待改进的地方。希望各位同学有任何意见可以电邮、信息或通电给我们任何一位.你们大可不必留下名字或个资料,我们只需知道您的高见和受影响的地点.

谨启
黄振豪
国大华裔学生理事会秘书处